2018-12-04
土木工程中,常見的土石方工程有: 場地平整、基坑(槽)與管溝開挖、路基開挖、人防工程開挖、地坪填土,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,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土方開挖與土木工程大同小異。要合理安排施工計劃,盡量不要安排在雨季,同時為了降低土石方工程施工費用,貫徹不占或少占農田和可耕地并有利于改地造田的原則,要作出土石方的合理調配方案,統籌安排。土石方工程的施工特點很多,第一,工程量大、勞動繁重。在場地平整和大型基坑開挖中,土石方工程量往往可達幾十萬乃至幾百萬立方米以上,因此,合理選擇土方機械、組織機械化施工,對于縮短工期、降低工程成本都有很重要的意義。第二,施工條件復雜,土石方工程施工多為露天作業,土、石又是一種天然物質,種類繁多,成分較為復雜,施工中直接受到地區、氣候、水文和地質條件的影響,在地面建筑物稠密的城市中進行土石方工程施工,還會受到施工環境的影響。因此,在施工前應做好調研,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。下面賢集網小編來為大家介紹土石方工程施工、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、土石方工程通病及防治措施。
土石方工程施工
一、施工準備
1、測設場地平面和標高控制網。
2、確定施工范圍,設置施工圍蔽,并在圍蔽區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及滅火器材,廁所設置化糞池。
3、認真熟悉現場的地理位置、工地條件、供水供電狀況,以及出入口位置,認真布置貯存物料和施工用的工作面,修建臨時設施,平整場地,使之滿足現場施工的要求。
4、架設動力和照明線路,接通施工用水管路,確定材料、設備和土方運輸線路。
5、組織工程機械設備和材料進場。
6、辦理施工報建手續和其它有關手續。
7、落實季節性施工措施。
二、施工工藝流程
三、主要施工工藝質量控制要點
1、基礎開挖
(1)基面清理。
①應以設計圖為準,按不同地質條件留足邊坡位置。邊坡不應坍塌,及時清除邊坡周邊的浮石和懸石。
②易積水或沖刷的桿塔基礎,應在基坑的外圍修筑排水溝,防止基坑坍塌。
③施工基面清理后,其基面的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④施工基面清理后應平整,不應積水,并對塔位中心樁和輔助樁做必要的保護。
⑤施工基面清理時如需采用爆破施工,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。
(2)探坑。
①在有電纜、光纜及管道等地下設施的地方開挖時,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同意,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且有專人監護; 嚴禁用沖擊工具或機械挖掘。
②如基礎為掏挖基礎,則先以坑口直徑大小的圓垂直向下掏挖探坑,以探明土質和地下物。在挖坑的過程中,隨時用垂球和鋼卷尺檢查探坑的偏心和直徑,防止挖偏、挖大。當探坑和基礎坑深一樣時,停止施工,上報項目部,等待監理驗坑。
③城近郊區開挖基礎坑前,應使用“探地雷達”進行地下物探測或在基坑開挖范圍內按“口字形”開挖探坑。開挖探坑時,探坑的深度應達到2m。
④如發現地基土質與設計不符或發現天然孔洞、古墓等,現場施工人員應暫停施工,立即報請項目部,并由項目部報請設計代表現場驗坑,制訂解決方案后方可繼續施工。
(3)擴孔 (開挖)。
①掏挖基礎在監理驗坑完畢后,進行坑底擴孔。利用垂球在孔底找到基坑中心,然后以中心樁為圓心,底盤大小為直徑擴孔。基礎下部及斜坡收口部分必須按設計尺寸進行掏挖,不得按基礎底寬進行大開挖施工。
②地質條件符合設計要求時,可用人工或機械進行基坑開挖。開挖時,根據土質按相關規定進行放坡。
(4)修坑。按照設計掏挖基礎施工圖,對坑壁進行修整,同時用垂球和鋼卷尺配合檢查坑底、坑腰以及坑口的半徑、直徑,使各部尺寸都滿足設計要求。
(5)驗坑。基坑開挖必須嚴格按圖施工,保證坑口尺寸和深度,在基坑成形后,請監理和設計代表驗坑。
(6)墊層。當遇到下列情況時,需用C10級混凝土或M7.5水泥砂漿鋪石灌漿做墊層,進行調整。
①基坑開挖超過基礎設計埋深時;
②地質條件不好,出現流砂或回填渣土時;
③基坑出水時;
④設計有特殊要求時。
2、基坑開挖
(1)大開挖基坑。
①開挖施工過程中挖出的泥砂應遠離坑口放置,以減輕對坑壁的壓力,避免基坑坍塌。
②基坑開挖時,一般坑壁應留有適當坡度,坡度的大小應視土質特性、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度確定,一般依據土質坑壁坡度系數進行預留,土質坑壁坡度系數表見下表。
③基坑坑底呈正方形,并留適量操作裕度,以便基礎支模和預制基礎安裝。土質堅硬時,可以坑壁代替模板使用,不用再留操作裕度。
④基坑土質較軟時,必須在基礎坑四壁設置擋土板。
⑤當基坑出水量較小時,可用擋土板擋土,并進行人工挖掘。如排水量過大,則應采取排水或降低水位的措施。
⑥在開挖施工中,對滲水速度較快或較大較深的泥水、流砂坑,應采用機動水泵抽水。每挖一層土先將坑內的一角挖一個槽,使水流入槽內,以便抽水,抽出的水使之流向遠處,以免水倒流入坑內,同時坑壁要適當增加放坡系數。
⑦對基坑較深、地下水位較高(地下水豐富)的泥水、流砂坑施工時,可采用井點排水法輔助施工,在基坑開挖時,使地下水位降至坑底以下,實現無水開挖土方作業;也可采用沉井施工法輔助施工。
⑧基坑開挖完成后,應采取措施隔離地下水,操作上應緊密銜接,互相配合,速度要快。
(2)掏挖基坑。
①基面及基礎土方開挖時,必須注意根據鐵塔長短腿及基礎主柱加高的配置情況,結合現場實際地形慎重進行,不可貿然開方。
②掏挖基礎應先挖探坑以探明土質。
③掏挖基礎施工,首先在基礎頂面以坑中心為中心,用人工挖一個直徑、深度和基礎坑深相同的探坑,設計人員驗坑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。
④掏挖基礎以人工掏挖為主,對于風化巖或較堅硬的巖石可采用松動爆破與人工掏挖相結合,但應保持坑壁完整,掏挖基礎及巖石基礎尺寸不允許有負偏差。
⑤驗坑完畢后,進行坑底擴孔。基礎下部及斜坡收口部分必須按設計尺寸進行掏挖,不得按基礎底寬進行大開挖施工。
3、基礎爆破
(1)當在已有線路或建筑物附近進行爆破作業時,碎石飛揚會造成重大事故,因此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。
(2)爆破基坑應根據土壤性質、藥量、爆破方法等規定危險區,布置好周圍的警戒線。
(3)放炮過程中,必須認真清點炮數,清點炮數的人數必須在兩人以上,如有疑問應按啞炮處理,對于火雷管必須在炮響30min后再去檢查處理。
4、沉井施工
(1)在地下水位較淺,土質不好且容易大面積塌方的條件下,可采用沉井式。
(2)沉井式基礎由一個普通底板式基礎和一個預制擋土圈組成。
(3)沉井施工是先在塔位地面上預制擋土圈,然后在圈內開挖,讓擋土圈自動下沉。
(4)當其沉到基礎設計深度后,在擋土圈內澆混凝土封底,再澆制底板式基礎,并通過預制在擋土圈下部的鋼筋,使擋土圈與基礎底板連成一體。
①現澆混凝土擋土圈。沿待澆混凝土的擋土圈圓環處地面用儀器測平,綁扎鋼筋和支模,現澆混凝土擋土圈。在有條件時(如地面無水),可先沿圓環下挖一楔形槽,形成混凝土刃腳,以利擋土圈下沉。
②擋土圈下沉。擋土圈混凝土強度達70%時,即可開始下沉。圈內土由中心向四周掏挖,周邊宜采用人工掏挖,挖方人員沿圓均勻布置,一般3m左右布置一位施工人員為宜,且要求挖方進度相同,以保證擋土圈均勻下沉。
5、井點降水挖方施工作業
(1)在基礎坑的周圍設置一定數量的較大直徑的單獨管井,再利用抽水設備從井中抽排水,使地下水位降至坑底以下,實現無水開挖土方。這種方法適用于中、大型開挖基礎坑,排水量大、降水深,若布置數量不足可隨時加井。
(2)送電線路的單獨管井深一般不超過10m,孔徑多為0.5m(配用0.35m外徑的混凝土管),個別的孔徑達0.8m(配用0.6m外徑的混凝土管),因此,宜選用簡單的小型鉆機或小型的人力鍋錐鉆。
(3)在鉆孔過程中,不但要保持水滿鉆孔,并要經常檢查泥漿的比重,泥漿的比重為1.1~1.3 (砂層為1.1~1.2、沙礫層為1.2、礫層為1.3)。
(4)當停機時應將鉆頭提出孔口外,嚴禁將鉆頭放在鉆孔內,以防塌孔或泥漿沉淀將鉆頭埋住。鉆孔時如發現輕微塌孔現象,應立即提出鉆頭,并調整泥漿的比重 (即向孔內加入適量黏土后,再低速沖擊); 若塌孔嚴重,可向井孔內回填砂或黏性土重新鉆孔。
(5)下井管時,一定要使井管位于井孔的中心,嚴防井管撞擊孔壁,造成護漿層破壞而塌孔。
(6)一旦開挖至地下水位以下時,應不間斷排水,直至基礎回填土結束為止。
(7)待基礎回填土完成后,停止抽水,立即用砂或土填入管井中,并將地面能取出的部分混凝土管拔出 (或挖出) 回收,然后將井孔全部用土填至地面為止。
6、灌注樁基礎施工作業
(1)將樁機移到樁位支好后,用錐頭吊錐定位,保證井孔中心、護口筒中心、護井筒中心和鉆頭中心要重合。
(2)進行鉆孔施工,使用高比重、高黏度泥漿護壁,特殊地質采用水泥砂漿人工砌護壁,每鉆進約1m砌一層護壁。
(3)沖擊鉆具起吊應平衡,防止沖撞護筒和孔壁,進出孔口時,嚴禁孔口附近站人。停鉆后應加蓋保護,并嚴禁將鉆具留在孔內。鉆頭磨損較快,應經常檢修補焊。
7、接地溝開挖
(1)接地溝開挖的長度和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不得有負偏差,溝中影響接地體與土壤接觸的雜物應清除。
(2)在山坡上挖接地溝時,宜沿等高線開挖。
(3)兩接地溝間的平行距離不應小于5m。
8、基坑回填
(1)現澆基礎在拆模后即取土回填,回填時應清除坑內樹枝、枯草等雜物,排除坑內積水,并不得在邊坡范圍內取土。
(2)回填土由基礎四周均勻回填,回填范內圍以長寬超出基礎臺面500mm為準,每300mm夯實一次,回填土高出地面300~500mm,且表面平整,見棱見角。經過沉降后應及時補填夯實,工程移交時坑口回填土不應低于地面。
(3)泥水坑回填應先排出坑積水然后回填夯實。擋土板的拆除應與回填同時進行。
(4)現澆基礎回填土的密實度為原狀土密實度的70%及以上,石坑回填石子與土按3∶1摻合后回填夯實。
(5)冬期施工基礎回填時還需執行以下規定:
①混凝土受凍前的抗壓強度不應低于混凝土強度設計值的30%。
②拆模檢查合格后,基坑應立即回填土。
③凍土回填時,應先將坑內冰雪清除干凈,把凍土中的冰雪清除并搗碎后進行回填夯實。
④凍土坑回填在經歷一個雨季后應進行二次回填。
(6)對位于土質臺地邊緣的塔位、回填土高度較大處、需作護坡的地方及方式由設計代表現場提出,施工應及時通知設計代表。
9、接地溝回填
(1)接地溝的回填宜選取未摻有石塊及其他雜物的泥土并應夯實,回填后應筑有防沉層,其高度宜為100~300mm,工程移交時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。
(2)原挖土回填不夠時,不得在溝邊取土。
(3)對易沖刷的接地溝表面,應采取種草皮、水泥砂漿護面或砌石灌漿等保護措施。
10、地貌恢復
(1)施工現場在施工完畢后,派專人進行清理,包括施工駐地的環境,臨時工程的清除、移走。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,恢復地貌。
(2)山區施工完成后,應回填后種植植被。
11、質量檢驗
(1)桿塔基礎的坑深應以設計施工基面為基準。當設計施工基面為零時,桿塔基礎坑深應以設計中心樁處自然地面標高為基準。拉線基礎坑深以拉線基礎中心的地面標高為基準。
(2)桿塔基礎 (不含掏挖基礎和巖石基礎) 坑深允許偏差為+100、-50mm,坑底應平整。同基基礎坑在允許偏差范圍內按最深基坑操平。
(3)桿塔基礎坑深與設計坑深偏差大于+100mm時,應按以下規定處理:
①鐵塔現澆基礎坑的超深部分應鋪石灌漿;
②混凝土電桿基礎坑、鐵塔預制基礎坑等的超深在+100~+300mm時,應采用填土或砂、石夯實處理,每層厚度不宜超過100mm; 遇到泥水坑時,應先清除坑內泥水再鋪石灌漿。當不能以填土或砂、石夯實處理時,其超深部分按設計要求處理,設計無具體要求時,按鋪石灌漿處理。坑深超過規定+300mm以上時應采用鋪石灌漿處理。
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
一、人工開挖基坑、基槽的安全要求
1、人工開挖時,作業人員必須按施工員的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。作業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,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,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,以免發生塌方事故。
2、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、溝內,以免邊坡塌方。
3、在深坑開挖時,要保持坑內通風良好,遇有可疑情況,應該立即停止作業,并且報告上級處理。
4、開挖的溝槽邊1m內禁止堆土、堆料、停置機具。1—3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.5m,3—5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.5m。
5、開挖深度超過2m時,必須在邊沿處設立兩道護身欄桿。危險處,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。
6、開挖過程中,作業人員要隨時注意土壁變化的情況,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,要立即停止作業,撤到坑上或槽上,并報告施工員待處理穩妥后,方可繼續進行開挖。
7、人員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,不得從上跳下或踩踏土和壁及其支撐上下。
8、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開挖時,要有特殊的開挖方法,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指揮和部署,切勿私自作主、冒險蠻干,以免發生事故。
二、機械挖土的安全要求
1、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要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,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。
2、土方開挖的順序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,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,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。
3、使用機械挖土前,要先發出信號。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,在坑、槽內作業時要按規定坡度順序作業。任何人不得進入挖掘機的工作范圍內。
4、裝土時,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。
5、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時,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。
三、預防土方坍塌的安全規定
1、施工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作業。
2、土方開挖前必須作好降(排)水。
3、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,嚴禁掏挖。
4、坑(槽)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,嚴禁在坑壁上掏坑、攀登上下。
5、開挖坑(槽)溝深度1.5m時,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。
6、當深度超過2m時,周邊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;危險處,夜間設置紅色警示燈。
7、配合機械挖土、清底、平地、修坡等作業時,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內作業。
8、作業時要隨時注意檢查土壁變化,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方,必須采取果斷措施,將人員撤離,排除隱患,確保安全。
9、坑(槽)溝邊1m以內不準堆土、堆料。不準停放機械。
土石方工程通病及防治措施
一、挖土方邊坡踏方
1、現象
在挖方進程中或挖方后,邊坡局部或大面積塌方,使地基土受到擾動,承載力降低,嚴重的會影響建筑物的安全。
2、治理方法
對溝槽塌方,應清除塌方后作臨時性支護措施,對永久性邊坡局部塌方,應清除塌方后用塊石填砌或用2:8、3:7灰土回填嵌補,與土接觸部位作成臺階搭接,防止滑動;或將坡度改緩。
二、回填土密實度達不到要求
1、現象
回填土經夯實或輾壓后,其密實度達不到設計要求,在荷載作用下變形增大,強度和穩定性下降。
2、治理
(1) 不合要求的土料挖出換土,或者摻入石灰、碎石等夯實加固。
(2) 因含水量過大而達不到密實度的土層,可采用翻松晾曬、風干,或均勻摻入干土等吸水材料,重新夯實。
(3) 因含水量小可采用增加夯實遍數。
三、基坑泡水
1、現象
基坑開挖后,地基土被水浸泡。
2、治理
(1)已被水淹泡的基坑,應采取措施,將水引走排凈。
(2)設置截水溝,防止水刷邊坡。
(3)已被水浸泡擾動的土,采取排水晾曬后夯實,或拋填碎石、小塊石夯實;或換土夯實(3:7灰土);或挖出淤泥加深基礎。
四、邊坡超挖
1、現象
邊坡界面不平,出現較大凹洼,邊坡加大。
2、治理
對局部超挖,可用塊石填砌(漿砌)或用3:7灰土夯補。與原土坡接觸部位應做成臺階接槎。
五、回填土擾動墻體
1、現象
夯實基礎墻面兩側填方或用推土機送土,造成基礎墻體裂縫、破裂,軸線偏移,嚴重地影響結構受力性能。
2、治理
應會同設計單位,根據具體情況,采用壓漿、加圍套等加固措施,或將損壞部位拆除重砌。
六、房心回填土沉陷
1、現象
房心回填土局部或大片下沉,造成地坪面鼓;開裂甚至塌陷破壞。
2、治理
如地坪面層尚未破壞,可填入碎石,用灰漿泵壓入水泥砂漿填灌密實;若面層已破壞,則視面積大小和損壞情況,采取局部或全部返工。局部處理可用錘將空鼓部位打去,填灰土或粘土、碎石混合物夯實,再做面層。